公告内容
参考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中心地理坐标为E101°44′22.139″、N 25°00′17.874″;
(4)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40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2万元,占总投资8.32%。
(5)建设内容:1座处理规模1000m3/d污水处理站,包括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回用单元和污泥处理单元。主要建设格栅池、调节池、臭氧接触室、好氧罐、缺氧罐、MBR池、中间水池、回用水池、RO浓水池、MVR蒸发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在线监测房、设备配套用房、事故应急池等。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从本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网址获取报告书电子版全文;纸质版报告书,存放于楚雄高新区万豪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内。
链接:https://pan.quark.cn/s/0f8c7ec17908
提取码:JF1k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意见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8—3138599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六、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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