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1.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9〕1**$3号)及《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1〕5号)的要求,全面分析深圳市专项规划的空间性内容,构建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分类传导的实现路径,并形成报告。 2.项目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9〕1**$3 号); (2)《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1〕5号);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县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3〕7***5 号); (4)《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3.项目采购范围 深圳市全市域范围(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4.人员安排要求 投标方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熟悉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相关情况,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应当具备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或地理信息等专业背景。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5.内容要求 本项目研究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梳理 梳理各类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特别是其中矢量数据标准及类型,对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分类研究可纳入详细规划的路径。 (二)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的分类传导实现路径设计 研究提出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详细规划传导落实的定性要求、量化指标、项目名录、空间布局、设施位置、线路走向、边界范围等空间性内容的具体实现路径。明确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衔接所在片区的各类专项规划成果,将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空间性内容纳入详细规划文本、图件、以及详细规划一张图成果中。 (三)详细规划对专项规划的反向技术需求分析 结合详细规划编制实际,在成果规范、数据标准、传导要求等方面反向对专项规划提出编制要求,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成果分别提出衔接建议,为实现两类规划的无缝衔接提供技术路径。 (四)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技术规范政策研究 结合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研究,以及空间性内容的分类传导实现路径,详规对专项的技术需求分析,制定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的技术规范文件,为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工作提供指引。 6.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1)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研究报告,doc格式; (2)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技术规范(建议稿),doc格式。 项目成果需提交1套纸质版成果和1套电子版成果,其中,电子版成果文件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成果数字化交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