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年产50万吨绿色低碳合金铝液熔炼集配中心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02-510803-04-01-774250】FGQB-0014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广元市市本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分三期建设,总产能50万吨:一期35万吨(20万吨1系铝液+15万吨再生铝合金铝液)配套再生铝预处理和铝灰处理;二期15万吨再生铝铝液炼,铝锭铸造(ADC12/A356)及下游加工。计划总投资10亿元(固定资产3亿元),新建2万平方米厂房,购置100吨熔炼炉4个、保温炉2个,50吨熔炼炉4个、保温炉2个,建设年产50万吨铝合金液熔炼项目。;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00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5.54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4-01 00:00至2025-04-0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4-01 00:00至2025-04-0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且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不低于100分。(注: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截图及《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诚信分值截图。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且具有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任职文件、职称证扫描件)。②.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均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三、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服务方案及承诺②.招标代理工作进度计划③.招标代理内控制度④.招标代理机构的合理化建议⑤.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无误。四、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按照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注:(1)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盖章单位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所列单位名称一致,根据企业综合实力、人员资质、服务方案等作为综合评定依据,择优选取;(2)必须按本条所列资料范围上传相关资料至所提供邮箱。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3167858796@qq.com邮箱查验。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