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太平沟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2***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0****2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招标人为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1、防洪堤延伸段防洪堤延伸段长度1.7**$3km,堤顶宽度5m,防洪堤迎水面坡比1:2,背水面坡比1:2。2、1#滞洪区坝体总长度0.5***1km最大坝高7m,有效容积1**$3.9万m3坝顶高程5***9.0**$3,坝顶宽度8m,迎水面坡比1:4,背水面1:2。3、2#滞洪区2#滞洪区坝体总长度0.6***5km最大坝高7m,有效容积1**$3万m3,坝顶宽度8m,迎水面坡比1:4,背水面1:4。4、DN1****0加厚波纹PE管1****6m 。工程总投资约3**$30**$3 万元。现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5年0**$3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5年1**$3月3**$3日。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 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 估算价(万 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塔城地区乌苏市太平沟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 1***4日历天 | 9***2.0注册后查看1 | 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补充设计、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变更设计、设代服务、设计配合等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林草、土地等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施工: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并对施工期及质量缺陷期的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质量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1、防洪堤延伸段防洪堤延伸段长度1.7**$3km,堤顶宽度5m,防洪堤迎水面坡比1:2,背水面坡比1:2。2、1#滞洪区坝体总长度0.5***1km最大坝高7m,有效容积1**$3.9万m3坝顶高程5***9.0**$3,坝顶宽度8m,迎水面坡比1:4,背水面1:2。3、2#滞洪区2#滞洪区坝体总长度0.6***5km最大坝高7m,有效容积1**$3万m3,坝顶宽度8m,迎水面坡比1:4,背水面1:4。4、DN1****0加厚波纹PE管1****6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和材料等。 运营: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运营期间由中标方自负盈亏,运营期为五年,招标人与中标方之间费用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具有类似拟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人员资质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熟悉水利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方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2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3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 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1 个月社保。
3.投标其他条件:
3.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3.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5年0**$3月2**$3日至2****5年0**$3月1**$3日,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年0**$3月1**$3日1**$3时3**$3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