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复核征求意见公告(2025-JQ69-F1003)

其它信息 天津市

公告内容

我单位拟对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服务起止期

服务地点

备注

1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取劳务外包模式,引进餐饮公司承担我部南开疗养区餐厅提供饮食制作及服务保障人员,餐厅的工作人员管理及餐饮服务质量管理;疗养餐、营养餐、工作餐等各类餐食原材料验收及加工制作;疗养员及工作人员等类别人员的就餐服务等工作。所需食材全部由采购方提供。全年全天不间断保障

3***0万元/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1年

天津市南开区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5年0**$3月2**$3日 - 2****5年0**$3月0**$3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2-8注册后查看6),将意见建议材料发送至邮箱wdc6注册后查看5@1***3.com(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预期递交不予接受。)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纳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采购需求以本项目发布采购文件为准;

   (三)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刘助理

办公电话:0***2-8注册后查看6

移动电话:1***5注册后查看7****2、1***7注册后查看1****4

传真:0***2-8注册后查看2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干事

办公电话:0***2-8注册后查看5

移动电话:1***1注册后查看1****7

2****5年0**$3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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