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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关于购买2****5年第三季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8-2****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8〕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5年第三季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采购方委托供应商提供光明街道办事处3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2、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车辆必需为新能源汽车且均为5座以上(含5座)、均为深圳牌照;3、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保养服务,同是采购方亦可自行将车辆开至供应商指定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和清洗。4、服务期间,供应商负责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其中购买的乘客座位险不得低于5万元/座,购买第三者商业险不得低于1***0万/座;5、租赁车辆不得超过5****0元/车/月。6、服务期限为2****5年7月1日起截止至2****5年9月3**$3日。 项目预算金额:4注册后查看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光明街道办附楼(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3 公告日期: 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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