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同意审批五莲县水利工程技术服务站山东省袁公河(五莲县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80万平方米新型轻体复合墙板生产项目、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其它信息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对五莲县水利工程技术服务站山东省袁公河(五莲县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8**$3万平方米新型轻体复合墙板生产项目、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4月1**$3日-2****4年4月2**$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3-7注册后查看6
电子邮箱:wlxzlb@1***3.com
日环莲审〔2****5〕2**$3号日照市源升工贸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布.pdf
日环莲审〔2****5〕1**$3号日照昊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8**$3万平方米新型轻体复合墙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公布.pdf
日环莲审〔2****5〕1**$3号 关于对山东省袁公河(五莲县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布.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