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丁伙镇锦西村徐庄组、红旗组、倪涵组河道清理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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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扬州市江都区锦西村徐庄组、红旗组、倪涵组河道清理整治经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本工程委托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徐庄组、红旗组、倪涵组

2、项目规模及标准:全长约1****0米的河道清淤清杂、河道内水生漂浮物、杂树清运等(按实际长度为准)。电费、人工、等费用由成交方负责,村提供存浆场地,堆放淤泥场地整平及围堰由成交方负责,超出指定清淤范围产生农作物、树木赔青等由成交方负责。

3、施工中安全问题由成交方负责,施工中设立安全警示牌。

4、工期:1**$3个晴天,因天气原因时间顺延。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评标办法:发包方设工程上限总价为7注册后查看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7注册后查看0元,如有多人出价7注册后查看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营业执照范围应涉及水利、市政相关。

4、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公示时间:2****5年4月1日至2****5年4月8日,报名时间2****5年4月8日上午9:0**$3-1**$3:0**$3,下午1**$3:0**$3-1**$3:0**$3。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如有授权,需再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元。报名单位应在2****5年4月8日下午1**$3:0**$3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报名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吴家连,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9****8

报名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5年4月9日上午1**$3:0**$3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3:2**$3,出价延时3**$3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1**$3、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管淑香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5****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5年4月1日至2****5年4月8日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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