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计划的请示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加强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排除风险隐患,提升生产经营企业整体质量,推动落实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开展辖区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资金来源:云南滇中新区财政2****5年年初预算项目“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项目金额:2**$3.0**$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2(评估和评价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项目计划书,特申请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计划书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5年3月2**$3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计划书
为加强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排除风险隐患,提升生产经营企业整体质量,推动落实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开展辖区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项目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三、单位性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属于政府机关单位
四、资金来源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项目金额2**$3.0**$3万元,项目经费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2****5年年初预算“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2注册后查看0;经济科目:3注册后查看7;政府经济科目:5注册后查看5;资金文号:滇中财预〔2****5〕1号。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在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代码为B0****2(评估和评价服务)。
六、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4〕7号)文件要求,该项目金额2**$3.0**$3万元,且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评估资质认定的承接商。
八、采购内容
对辖区所有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委托技术专家参与检查不少于2**$3家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及4**$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小微企业技术提升服务”活动,开展不少于2次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3、7**$3号令的宣贯培训,并对各企业开展质量总监及质量安全员考试考核。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5年4月底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十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现状进行评估分析,建立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档案,制定风险隐患评估细则,并建立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风险分类结果及排查过程中企业的风险事实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帮助企业解决认证产品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联系方式
唐国梁0****1-6注册后查看5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5年3月2**$3日
关于空港市场监管分局购买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购买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购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购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购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评估服务项目计划请示的回复意见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 买食品安全抽检服务计划的请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 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 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计划的请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计划的请示》、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技术服务计划的请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 区分局关于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计划的请示》及《 昆明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 患评估服务计划的请示》 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购买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评估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及投诉调解法律服务项 目, 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6**$3 万元,请严格按照你单位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二、你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评估服务项 目 已达到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6**$3 万元,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并 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5 年 3 月 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