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宁德市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 | 宁德市八都镇闽坑村与洋头村中间山头 | 工程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内容包括两期建设规模),其中: ①一期工程:飞灰填埋场14.87万m3,渗滤液处理厂500t/d,医疗废弃物处理厂12t/d,园林绿化基质肥厂400t/d,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餐饮垃圾100t/d,厨余垃圾100t/d)、建筑垃圾处理厂1200t/d、配套建设管理区。 ②二期工程:园区污水处理站200t/d,厨余垃圾处理厂300t/d。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6830.45万元,环保总投资4625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施工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营运期: (1)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餐厨垃圾渗滤液、飞灰填埋场淋溶水、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气有飞灰填埋场废气、餐厨垃圾废气(包括预处理车间、发电机组废气)、医废废气(包括焚烧炉和无组织恶臭以及粉尘)、建筑废气(包括预处理车间和压制砖厂房废气)、园林废气(包括预处理车间和发酵废气)、渗滤液处理站废气等。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处理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杂物、金属类、沙砾及细碎纤维等,挤压脱水产生的固渣、脱水系统产生的沼渣、沼气脱硫系统产生的废脱硫剂、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处理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周转箱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处理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磁选、挑选、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渣土、其他杂物(木柴、纸张、塑料)、废油漆桶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园林绿化基质肥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园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膜组件、废弃试剂、剩余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各固废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在做好废水收集处置及固废贮存工作,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较小。 (二)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三相分离后产生的废水,由于油水分离废水中动植物油浓度含量较高,为减少后各工序的负荷,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之前,对废水进行气浮+调节预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厂废水采取“格栅+调节池+气浮装置+物化消毒一体化装置”进行预处理。渗滤液预处理采用“气浮池+固液分离机+初沉池”的物化预处理工艺,主体工艺采用“UASB+MBR(两级A/O+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pH、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4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同时需满足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①餐厨垃圾废气采用“负压管道收集臭气+酸洗涤+碱洗涤+生物除臭”处理,车间采用“酸洗涤+碱洗涤”处理,一并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 ②发电机组烟气进入发电机组前先经过颗粒过滤器、气水分离器、干式脱硫塔和湿法(备用)脱硫系统+SCR脱硝,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医疗废物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除酸+石灰喷射吸附+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罐”,处理后通入不低于3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建筑垃圾车间采用“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压制砖厂房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⑥园林绿化基质肥厂车间采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⑦发酵车间采用“除尘水洗塔(化学洗涤备用)+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⑧园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化学除臭装置”,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3)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 炉渣经收集后贮存于炉渣库内,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后定期拟转运至飞灰填埋场处置;飞灰经收集后贮存于飞灰库内,运至飞灰填埋场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打捞后送至园区园林绿化基质肥厂;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周转箱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hjxxgs.cn/gongshi/1302.html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