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晟斯凯特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孙吴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1**$3日-2****5年6月2**$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6-8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邮编:1注册后查看9
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2****5年6月1**$3日??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晟斯凯特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孙吴分公司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黑河市孙吴县通城路孙吴博来德物流经贸有限公司院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黑龙江晟斯凯特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孙吴分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黑河市孙吴县通城路孙吴博来德物流经贸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为1注册后查看1.4m2。项目于2****4年1**$3月2**$3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环保工程尚在建设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厂房(设置1条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线)、6间砂石料仓、3个水泥筒仓、1个矿粉筒仓、锅炉房(内设一座6t/h生物质锅炉)、一眼深水井、试验室、办公楼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1注册后查看1.4m2,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投资占比3**$3%,建成后年产混凝土预制件3**$3万m3。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目前已履行完行政处罚手续。
六、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原料运输、储存过程: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砂、碎石料卸到指定堆场,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砂石料仓整体封闭、地面硬化并安装高压喷雾装置进行除尘。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筒仓呼吸口粉尘:每个水泥筒仓和矿粉筒仓顶部分别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3%),处理后废气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有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搅拌机粉尘:搅拌机和投料口采用彩钢板进行整体封闭,安装配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3%)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焊接烟尘:焊接工序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5、生物质蒸汽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3%)处理后通过3**$3m高烟囱排放。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1-2****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孙吴县利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三级标准。养护废水、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3**$3m3)内,用于锅炉房冲渣及地面冲洗用水。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厂区工业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及车辆的管理等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钢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试验室废料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用于路基填土或场地平整;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回收;锅炉灰渣收集后暂存于锅炉房内封闭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和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七、拟批复意见:同意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