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项目编号:1**$3QT2注册后查看2。
2、项目名称:衢州项目仲裁执行等诉讼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4、交易范围及内容:(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与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程序阶段的诉讼活动,为甲方提供该阶段的法律咨询、起草相关文书、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等,可为产生的相关诉讼事务提供前期咨询、调解及与法院沟通协调的服务,但不包括执行异议之诉等需要进行庭审活动的相关诉讼代理服务。(2)作为甲方代理人参与衢州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可能产生的破产清算/重整等法定诉讼程序,为甲方提供该阶段的法律咨询、代为申报债权、代为行使和维护破产债权人权利、与法院/管理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沟通、参加相关协调谈判会议,维护甲方在该阶段的合法权益,可为产生的相关诉讼事务提供前期咨询、调解及与法院沟通协调的服务,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庭审活动的相关破产衍生诉讼代理服务。(3)为甲方就衢州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后续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应邀参与相关各方的谈判、研讨、内部汇报等会议,起草相关协议,出具相关书面法律意见,可为产生的相关诉讼事务提供前期咨询、调解及与法院沟通协调的服务,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庭审活动的相关诉讼代理服务。
5、交易金额:1注册后查看0(元)。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发包)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因目前衢州项目撤裁案件流程已结束,但仲裁案件正在执行中,投发公司和衢州管委会正在沟通执行和解事宜,仍需专业律师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谈判、起拟合作协议和各种法律文书。经与原代理律所沟通,为避免最高奖励金支付条件产生争议,以及确保原代理律所继续服务,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建议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原合同服务内容并设置风险金部分金额为法律服务费用,明确不支付风险费用和谈判奖励费用。根据《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物服务类采购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第(十二)款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进行采购。
8、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 个日历天。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1**$3、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盛运文创中心7楼
联 系 人:陈青艮
电 话:1***8注册后查看9****2
监管单位:杭州市商贸集团(运河集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盛运文创中心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1-8注册后查看1
(采购人公章)
2****5年7月1日
报价文件项目名称:衢州项目仲裁执行等诉讼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投标报价 | 总价:元 大写: |
说明:报价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及合同约定所有服务内容所需所有服务的服务费、人工工资(含社会保险费、劳保用品、员工住宿交通差旅费用等)、规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