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西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西盟县城测站2****5年1-2月降水量较常年偏少9**$3.1%,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0℃。降水特少、气温偏高导致气象干旱发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快速升高,目前西盟县达重度气象干旱等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3级(较高)。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5年4-5月西盟县平均气温仍将偏高,降水偏少,气象干旱偏重发生的可能性大。为有效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加库塘蓄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旱情、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和《普洱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起止时间
2****5年3月至2****5年1**$3月。
二、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域
西盟县勐梭镇他郎村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县气象局将视作业条件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三、注意事项
(一)人工增雨作业设施、作业用具属公益性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依法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人工增雨作业使用装备型号为JFJZD-0**$3-L1**$3 型火箭发射装置,炮弹型号为JFJ-1A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属爆炸性物品,危险性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平合半径5**$3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三)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发射到空中后,在云层中爆炸,弹头、弹体以自毁形式撒落地面。作业期间如听到较大的炮弹爆炸声,请勿惊慌。
(四)因生产工艺或弹药本身原因(如受潮),作业中可能会出现火箭弹未爆炸、火箭弹体落地等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爆炸火箭弹(或弹骸),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辖区派出所或者县气象局报告。(县气象局电话:0****9-8注册后查看1,联系人:王佳龙,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8****3)。如违反以上规定自行拆卸、撞击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西盟县人民政府
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