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2****5年度农药化肥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本项目以统一折扣率报价为准,最低折扣不得高于9**$3% 。(单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全年采购总金额不超过9注册后查看6元)
4.采购需求:采购农药、化肥、大树营养液等(详见采购清单)
5.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约定时间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8.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5年4月7日至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0**$3:3**$3至1**$3:3**$3,下午2:3**$3至5:3**$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宜昌市城东大道8**$3号城东公园)领取文件。
3.方式: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5年4月1**$3日9时3**$3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8**$3号)。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谈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
八、发布媒体: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网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卢昕
联系电话: 0****7-6注册后查看8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3号
日期: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