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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安徽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A地块桩基检测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 106571.01 m2(合 159.86亩),分为A、B 两个地块,其中:A块用地面积 86099.77 m2(合129.15 亩)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含地库)建筑约为22.5万㎡;本次招标为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A地块桩基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人要求。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3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采购需求报价要求)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单个合同桩基检测费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桩基检测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8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2)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我要参与”并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注册后查看。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严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8室

联系人:杨柯

电话:注册后查看

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注册后查看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电话:注册后查看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若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徽易采网站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网站发布。

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络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3.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huiyicai.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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