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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四川省

公告内容

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

(第二次)

本次澄清仅对提问进行集中答复,未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作修改。

问题1:

1、联合体投标,请问联合体成员是否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2、投标函中,工期填写“计划总工期1155日历天”?项目经理是写担任三个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还是三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都写上?3、P246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1)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证书扫描件,招标文件对其它人员没作要求,此表是否只需填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

问题答复:

1.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填写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牵头人人员,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出具。

2.投标函中工期填写总工期,即“工期××日历天”。投标函附录中三个工程项目经理、工期均需填写(可在备注栏注明或增加行填写)。

3.投标人拟组建的三个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需填写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中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配备在投标时不作要求,但中标后三个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须符合《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和监理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1/T085-2017》规定、施工许可证办理及有关备案要求。

问题2:

1.请明确投标函中工期是否可只填写1155日历天?2.请明确项目名称为: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 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施工标段,还是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 3.招标文件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配置,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配置其他管理人员,写明中标后其他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工程进度及施工许可要求即可?

问题答复:

1.投标函中工期填写总工期,即“工期××日历天”。投标函附录中三个工程项目经理、工期均需填写(可在备注栏注明或增加行填写)。

2.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是“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标段名称是“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施工”。

3.投标人拟组建的三个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外,其他人员配备在投标时不作要求,但中标后三个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须符合《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和监理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1/T085-2017》规定、施工许可证办理及有关备案要求。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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