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其它信息 辽宁省

公告内容

关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我院拟采购的免散瞳眼底照相机和声阻抗仪听力计,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现已分别组织专家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按《关于2****4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施统一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5年0**$3月0**$3日至2****5年0**$3月1**$3日。

在公示期内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以书面形式向东港市第二医院递交原件资料(包括:建议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人:东港市第二医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中兴路2号

联系人:栾治辉

联系方式:0****5-7注册后查看6


东港市第二医院

2****5年0**$3年0**$3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