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江西容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塑料包装袋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准公示

其它信息 江西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江西容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塑料包装袋精深加工项目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信息发布起 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萍乡市玉湖路和吴楚南大道交叉路口城市大厦8号楼
邮编:337000

萍环评字[2025]3号批复.doc




附件下载


萍环评字[2025]3号批复.doc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