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德阳市口腔医院 拟对《智能随访系统》开发服务 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智能随访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2.采购人:德阳市口腔医院。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4.8**$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智能随访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德阳市口腔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6〕1***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邀请文件自2****5年5月2**$3日(北京时间)在德阳市口腔医院官网网上免费获取。该时段内工作日上班时间电话形式报名。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5年5月2**$3日1**$3:0**$3(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德阳市口腔医院7***7办公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北路8**$3号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5
附件:德阳市口腔医院智能随访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