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鹰潭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2024第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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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鹰卫字(2013)198号《关于移交鹰潭信江新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设置申请人彭才娥申报设置的 明泰尚城中西医诊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现将拟设置的诊所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法人代表:彭才娥

类型:中西医结合诊所

名称:明泰尚城中西医诊所

选址:信江新区民泰家园10栋01019、010110

所有制形式:私有(营利性)病床:4张服务对象:社会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鹰潭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信江新区管委会大楼408室

邮编:335000

邮箱:xjqshsy@163.com


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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