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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平台,为保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亟需租赁一批监控设备供现场监控管理使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该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提供租

赁2**$3台监控设备及配套存储功能、网络服务。

2.服务要求:

(1)若提供的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其他影响服务内容情形的,应在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或处理,确保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2)派专人负责做好入网的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的准备。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履约时间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协议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履约评估结果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但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3个月。

2.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选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4**$3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4〕6**$3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7〕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5年6月2**$3日上午9:0**$3至2****5年6月2**$3日下午1**$3:0**$3期间(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司法科:dzb_sfk@szss.gov.cn

(四)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五)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大德路3号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5-2注册后查看0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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