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及梅山大道工程III标合同签订公告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招标人 | ||
投资概算 | 立项申请文号 | ||
项目批复部门 | 项目批复文号 | ||
项目概况 |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 | |||
招标范围 | 1.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匝道桥工程、南北联络通道及排水箱涵等工作内容。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由招标人进行依法招标,并列入总包服务范围。以下部分不列入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列入总包管理服务范围:(1)室外景观绿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室外台阶、坡道、散水等)。以下部分不列入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列入总包管理,但总包单位要配合预留水电管网接口:(1)供配电、给水、然气等配套工程;(2)通信、网络运营商配套工程。2.梅山大道工程III标: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箱涵、交安、边坡治理、车行地道、南北连接通道、匝道桥、绿化种植及相应土石方工程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监管部门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审方式 | 估算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