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蔡县产业集聚区供水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上蔡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 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产业集聚区供水项目
2.工程地点:上蔡县境内
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包含内容、图纸答疑(如果有)、设计变更(如果有)等;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 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零点柒玖。
五、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2023 年 2 月24日始,至2024年2月24 日止 (当业主或施工企业因其他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六、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 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七、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3 年2 月23 日。
2. 订 立 地 点 :上蔡水利局
3. 本合同一式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
委托人: ??(盖???章)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
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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