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2023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国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智能家居驱动总成生产项目)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国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 万台(套)智能家居驱动总成生产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文龙路1***6号3幢

浙江国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万元,租赁面积约2****0平方米,购置数控车床、铣床、注塑成型机、贴片机、回流焊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3万台(套)智能家居驱动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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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废气污染物:①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3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回流焊、波峰焊焊接气:收集后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于1**$3米高排气筒排放;③加强车间通风。

3、固体污染物: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3年9月6日至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注册后查看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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