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2***8号 | 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利用浙江正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于2****2年8月1日至2****2年8月1**$3日,在焦山门社区、江南社区、农建村、花园村、倪家浜村、镇北村、由桥村、中华村、胥山村、大桥镇、新丰镇等乡镇、村委会的公开栏张贴了公告,并且同步在公司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无机废水主要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有机废水主要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好氧厌氧生化+膜处理工艺处理,无机废水和有机废水分质处理后,无机废水全部回用,有机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物:①1#排气筒:位于丁类车间顶部。含甲醇废硫酸蒸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甲醇、二甲醚,与经冷凝回收后废有机溶剂回收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罐区有机废气及污水产生的废气经碱洗后,由引风机引入RTO燃烧;②2#排气筒:位于甲类车间顶部。主要处理含铁废盐酸处置利用产生的HCl气体,采用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2**$3m高内径0.6m排气筒排放;③3#排气筒:位于甲类车间顶部。主要处理废二氯甲烷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大孔树脂吸附后,处理达标后,经1根2**$3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④4#排气筒:位于丁类车间顶部,主要处理丁类车间聚合氯化铝(含工业级与饮用水级)、罐区的HCl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2**$3m高内径0.8m排气筒排放;⑤5#排气筒:位于丁类车间顶部,主要处理丁类车间硫酸铝(含工业级与饮用水级)、罐区的硫酸酸雾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2**$3m高内径1.0m排气筒排放;⑥6#排气筒:位于丁类车间顶部,主要处理厂区各工艺产生的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3m高内径0.5m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生活垃圾及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拟处置的危废(含项目自身产生的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厂内分区暂存。对于项目产生危废固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废仓库主要有2间,1间位于甲类仓库最东侧,占地约8**$3m2;另一间位于丁类车间第一层西北角,占地约1***3m2(主要存放污泥危废)。 4、噪声:设计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消声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3年9月1**$3日至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注册后查看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