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2**$3日 2**$3:0**$3 |
预算金额 | ¥1***6.0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8注册后查看5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洋江西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8注册后查看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宣传实施计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市级传统主流媒体政务宣传推广服务进行采购,以满足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媒介上开展宣传工作的需求,该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6万元。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首家实施报业和广电融合改革的地市级新闻媒体,是绍兴地市级唯一主流媒体,是绍兴地区最具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官方专业媒体,且历年来均有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限
2****5年4月2**$3日至2****5年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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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宣传合作项目.pdf (2.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