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约1678亩耕地出租,位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租赁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0日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53614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21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0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2)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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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321.00元/亩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联系人:史超宇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金土科工实业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出租标的委托方为四子王旗金辉土地整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耕地面积以勘验时标的实际情况为准,须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确认面积、界址、土地质量。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史超宇,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交易过程中耕地数量、质量等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 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地块的地理环境、土质、茬口、前茬农药使用等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拍保证金。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实际情况已确认。 4、租赁到期承租方要将所承租耕地达到管理标准,无杂草,及时收获,收获后田间无秸秆、无地膜、无杂物等,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租赁耕地交付出租方。 5、管护要求:确保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设施、电力设施、井房、等地块范围内的农用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中的维护。土地承租方需在合同期结束60日前保证所有设施无损坏,可以正常使用;维修完成后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验收。如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维修,出租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相关费用由土地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耕种过程中不得拔除损坏地块周边的防护林。 6、耕地耕种后产生的打茬、地膜、滴灌带、秸秆回收等,承租方须全部收取处理,必须达到下一期无需整治便可直接耕种的要求,所有投入的人工及机械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租到期承租方不能按期处理,出租方有权追偿。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耕种期交易价款或全部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3-21 09:00:00 至 2025-04-0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6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3-21 09:00:00-2025-04-07 09:5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2%向承租方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马经理 |
咨询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