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工作需求,我院拟比选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细则,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维修企业前来参与磋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含下属环保公司)
二、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三、车辆总数:9辆。
四、本项目包含整车各级维护保养、维修、外出施救等服务。
五、服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高登西街海口市环境监测站办公大楼4楼。
六、?车辆维修点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需具有车辆修理与维护、车辆年检,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能力。
(三)投标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单位,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的采购比选;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三类汽车维修资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未被列入黑名单。
(六)投标单位需在海口市注册经营,并有正常的经营场所。
七、递交资料、时间及方式
(一)资料仅供获取比选审核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单位自行负责。所有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彩色复印,逐页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封装提交,封条封口处加盖公章。有意比选的维修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内容包括:
1.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前来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为我公司提供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5.三年以来与其他单位合作的业绩情况;
6.车辆维修保养基础材料报价单,附表。
7.参加本次投标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声明函。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各1份);
8.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无格式要求);
9.单独密封报价函。
(二)递交时间截止至2****5年4月1**$3日1**$3时3**$3分
(三)递交方式为派送。
(四)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高登西街海口市环境监测站办公大楼4楼4***1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6注册后查看1
八、比选办法
(一)比选工作由我院采购小组召开会议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依据确定2家报价最低的成交人。
比选方式及要求: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维修企业资质的依法合规、专业领域、从业经历、业务能力、主要业绩、职业操守等方面综合评价;并对初步审查合格的候选机构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实际运营情况、维修设备、技术实力等。最终结合报名材料、现场考察结果以及价格竞标情况,对候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选机构。结合报价最低的原则最终择优选用2家。
(二)若该项目供应商报名数未达到三家重新发布公共比选供应商。若供应商中出现中选报价相同,则采购小组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合作期间,对不合格比选方,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公示。
特此公告。
附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务用车主要维修保养项目报价清单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