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转来的《关于开展2****5年芜湖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及尾气抽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以下简称“非道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3〕1**$3 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时做好《芜湖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中关于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码头、重点工业企业、大型工矿企业为重点,委托第三方主要是对各类在用工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起重机、桩工机械、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开展监督抽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现就三山经开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山经开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
采购单位: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预算:2.6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采购需求:
(1)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三山经开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现场排放抽测。以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中各县市区已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机械数量为基数按2**$3%抽取,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需对非道机械开展尾气抽测工作,共需检测1***0台左右;
(2)抽测标准满足 GB3注册后查看6-2****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满足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服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出具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具备在三山经开区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现场检测的人员、设备及检测能力,响应时间不超过 4 个小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项目负责人 1 名,现场检测人员应具备开展检测服务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要求检测人员对车辆可以进行操作包括油门踩踏动作(如有需要,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
(6)检测人员需熟悉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的尾气治理的相关知识,提供被检车辆驾驶人讲解检测相关问题的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信用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需分项列明服务内容及单价,并明确总价);
(4)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信用承诺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三山经开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 | 三山经开区的非道 路移动 机械尾 气 | 响应询价公告文件要求,抽测标准及技术规范按GB3注册后查看6-2****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 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 2****5 年1**$3月2**$3日前完成检 测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规定 | 共需检测1***0台左右 |
??2.响应文件提交: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ssthj@1***6.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5年8月5日1**$3时止(北京时间);
四、采购人联系信息
采购人: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开区龙湖街道办事处3楼3***5室
联系人:王元发
电 话:0****3-3注册后查看3
五、评标方式
在符合资质和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价产生中标单位,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采购人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