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平公资采2025604号】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薛毛路姬庄段改建工程-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其它信息
河南省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5-5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薛毛路姬庄段改建工程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5年0**$3月0**$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0**$3时4**$3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5年0**$3月0**$3日 - 2****5年0**$3月2**$3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5年0**$3月2**$3日2**$3时5**$3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0**$3时4**$3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5年0**$3月2**$3日0**$3时4**$3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系统未上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变更为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 |
5、更正日期:2****5年0**$3月1**$3日1**$3时1**$3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供应商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3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6***8N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7B 窗体顶端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0 联系人:马先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5E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 |
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图路中段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方式:0****5-2注册后查看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
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1***3注册后查看1****8 0****5-2注册后查看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1***3注册后查看1****8 |
附件下载:清单、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