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依法依规推进广安市“明眸”健康工程,我会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慈善会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明眸”健康工程
(三)项目最高限价:98.2万元。
(四)资金来源:四川省慈善总会资助资金。
二、招标代理内容
对广安市“明眸”健康工程的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代理。
三、招标代理费的计取
招标代理费用包括招标代理工作所需所有的内容产生的费用,该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采购人不支付招标代理费。
四、代理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可查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材料的递交
(一)报名地点:广安市民政局2楼208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递交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理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资料不需提供此项,但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人:罗女士,电话:注册后查看。
六、评选时间
(一)评选地点:广安市民政局2楼208办公室。
(二)评选时间:2024年7月29日10时00分
七、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报名材料的递交后发放,代理机构根据评分表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将响应文件原件封装后递交至招标人处。
八、中选结果公告
中选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报名方负责。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选资格,并禁止在项目单位投标。
(二)公示结束,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中选单位发布的招标公告必须符合项目单位的要求,并经项目单位的审查同意后方能公开挂网发布,否则项目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三)如本项目不实施,则自动解除合同。
广安市慈善会
2024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