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丁伙镇延庆村河道清淤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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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延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建设的丁伙镇延庆村河道清淤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交易,本工程委托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项目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丁伙镇延庆村河道清淤工程

2、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延庆村薛庄组河、管庄组河、陶庄组河、前进组河

3、中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方法,本工程最高限价7注册后查看0元,最低报价不得低于6注册后查看0元,如有多人出价6注册后查看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4、招标范围:薛庄组河长4***5米,宽1**$3米,淤积深度1.8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堆放田块四周打围挡及后期田块四周围挡整平,约5亩;管庄组河长3***5米,宽1**$3米,淤积深度1.8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堆放田块四周打围挡及后期田块四周围挡整平,约1.5亩(因部分地理位置特殊,需要水挖机械施工);陶庄组河长3***0米,宽1**$3米,淤积深度1.5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约3亩;前进组河长1***5米,宽1**$3米,淤积深度1.5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堆放田块四周打围挡及后期田块四周围挡整平,约4亩。4条河道总长1****5米,中标方负责清除河道内杂草、杂树、垃圾及所有杂物,对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妥善运离现场,不得随意倾倒,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清杂费用约2****0元,清淤过程中产生的培青费约8****0元,清杂费用2****0元及农户赔青费8****0元均由中标方承担。若清淤过程中导致堤岸坍塌、护坡损坏或周边设施受损,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河道淤泥全部清除见垄沟。

二、工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合同价的9**$3%,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五、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六、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七、公示、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1、公示时间:2****5年4月1日至2****5年4月7日。

2、报名时间: 2****5年4月7日上午9:0**$3-1**$3:0**$3,下午1**$3:0**$3-1**$3:0**$3(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4、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如有授权,需再上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元整,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意向受让方需在2****5年4月7日1**$3:0**$3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八、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投标人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5***0.0**$3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出价低者成交并且必须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者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交易。

九、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5年4月8日1**$3:0**$3开始,结束时间为1**$3:1**$3,出价延时3**$3秒。每次按5***0.0**$3元的整倍数报价。

十、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强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 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委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末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延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

9、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管玲 联系方式:1***3注册后查看1****3

报名联系人:李霞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5****0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延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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