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 三山经济开发区君悦里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WH091FJ24SG3024 | |
标段名称 | 三山经济开发区君悦里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WH091FJ24SG302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4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力注册后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财富街1栋120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晓云 注册后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537994896.6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虞琪华 | |
证书编号:沪1312006200802921 | ||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资格业绩 | 大场社区W121501单元600坊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业绩 | 1、临港产业区“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目(除桩基); 2、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 C18-24-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3、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09-03地块住办商品房项目总承包工程二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华润置地·国际社区项目C地块总承包工程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529790474.5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代登峰 | |
证书编号:鄂1422012201210525 | ||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资格业绩 | 沌口片区六村综合改造项目还建工程1#、2#地块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业绩 | 1、鄂州市城南(小桥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济南中海华山东片区五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3#住宅楼、5#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6#-19#住宅楼、S-7#商业楼、S-8#商业楼、S-9#商业楼、换热站01、换热站04、地下车库及其他)工程; 3、中建·壹品澜郡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
规定公示的 | 淮北市科创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527907492.4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冯小军 | |
证书编号:京11120注册后查看 | ||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9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资格业绩 | 苏地2020—WG-12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业绩 | 1、深耕村项目EPC总承包; 2、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南西营村2017G70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3、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二期1616-623地块 | |
规定公示的 | 尚方居(上方村地块)等三个安置房建设项目I标段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532874338.12 2、投标单位奖项: 2.1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变更原因:2024年11月26日经复评后,原废标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