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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新区告[2****5]8号)
肇自然资新区告[2****5]8号2****5-0**$3-1**$3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宗地引入项目产业类别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中“鼓励类”第一条“农林牧渔业”第8点“农产品仓储运输: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类别。 2.本宗地建设的产业用房必须是高标准厂房,容积率不低于2.0,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6***6万元/亩、年产值达到8***0万元/亩、年创税达到1**$3万元/亩。
宗地编号:XQ-LG0****7-L宗地总面积:0.9注册后查看1公顷宗地坐落:广东肇庆工业园(临港产业园) XQ-LG0****7地块,桑园路西侧
出让年限:5**$3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3并且小于或等于6**$3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3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3建筑面积(㎡):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所在区域:
郊区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公顷)土地等级
一类工业用地
0.9注册后查看1
三级
投资强度:3****8.8****2万元/公顷保证金:1***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注册后查看5BA0****9
起始价:5***6万元加价幅度:2**$3万元
基础设施配套:
给水
排水
通电
通路
通讯
是否土地平整:排污设施状况:
3.暂无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方案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该宗地拟建设项目须为农产品仓储运输: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6***6万元/亩,从达产之日起3年内,在肇庆新区平均每年产值不低于8***0万元/亩、平均缴纳税收不低于1**$3万元/亩(不包括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2、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需提供已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宗地竞得人需先与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肇庆新区XQ-LG0****7-L号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5年0**$3月1**$3日至2****5年0**$3月0**$3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注册后查看0/index)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5年0**$3月1**$3日至2****5年0**$3月0**$3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注册后查看0/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0**$3日 1**$3时0**$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0**$3日 1**$3时0**$3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5年0**$3月0**$3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注册后查看0/index)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3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3天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3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4.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后3**$3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5.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须在3**$3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6.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地上建筑物为建筑工棚,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自行拆迁或保留作本宗地项目建设服务。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3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7.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3个月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8.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5***6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3%计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3号
联 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8-2注册后查看0
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开户账号:6***3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3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宗地供应信息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土地状态
交易信息
成交公示
合同电子监管号
合同状态

XQ-LG0****7-L
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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