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采购编号:XAYQ-2025ZB-0078)
询 比 文 件
编 制 日 期:2025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项目
2、采购编号:XAYQ-2025ZB-0078
3、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4、采购内容: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合理科学规划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工序,配备专业人员队伍、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废渣固化/稳定化处置实施。经修复治理后,填埋场内堆存的废渣中砷浸出浓度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
5、质量要求:合格。
6、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提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5、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2024年8月1日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工业场地污染治理或修复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要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身份认证—CA办理(1.实体CA办理:CA申请→申请证书,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证书,需要快递邮寄;2.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进行投标,关于注册、办理CA锁等问题,如需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注册后查看。
2、时间:2025年3月6日11:00至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3、方式:所有潜在供应商请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下载采购文件。
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密码—进入到个人中心—招投标—资格后审/资格预审—可参与的项目
4、文件下载导出: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下载EZBF格式的采购文件,然后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点击创建响应文件,然后导入EZBF格式的采购文件后,右上角导出Word版本采购文件。(注:在签章驱动安装过程中关闭所有杀毒软件)
5、澄清与答疑:
所有潜在供应商自电子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查看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及时获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可以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下载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者拨打客服电话:注册后查看。
7、采购文件售价及购买
本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上传经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在线制作加密的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唱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唱标地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唱标方式: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唱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
联 系 人:
电 话:
联 系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宏伟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基地冶炼小区 联 系 人: 电 话: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宏伟 联系电话:04796937666/注册后查看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
1.1.4 | 项目名称 | |
1.1.5 | 项目编号 | XAYQ-2025ZB-0078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100.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服务内容 | 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 |
1.3.2 | ▲服务期 | 40日历天。 |
1.3.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采购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供应商在采购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形式:/ |
1.9.3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0.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采购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无。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 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R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补遗书形式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澄清答疑”栏目中发布,供应商需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补遗书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补遗书办理响应事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澄清发出时间距响应截止日期不够五天,要延长响应时间。 |
2.2.2 | 供应商确认收到 采购文件澄清 | 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 形式: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澄清答疑”栏目中确认回复。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补遗书形式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澄清答疑”栏目中发布,供应商需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补遗书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补遗书办理响应事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修改发出时间距响应截止日期不够五天,将相应延长响应时间。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 采购文件修改 | 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 形式: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澄清答疑”栏目中确认回复。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资料 | 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书面通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1 | ▲发票及税率 | 要求供应商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
3.2.4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
3.3.1 | ▲响应有效期 | 从响应截止日期算起90日历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R要求 1、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禁止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响应保证金,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响应保证金视为无效的响应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响应项目采购编号。 4、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保证金退还:成交投标人须在公示期间将胶状打印成册的响应文件二份(一正一副),邮寄至(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地勘九院;联系人:任宏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未成交投标人保证金在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保证金在收到纸质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及成交投标人交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投标人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存在串通响应情形的投标人,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招标组织方将扣除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交由采购人处理。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3.7.3(1)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 1.纸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授权委托书及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律使用碳素墨水亲笔签字)。 2.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授权委托书及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需加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电子手写签名和单位电子公章。 |
3.7.3(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贰份(用于备案存档),未成交的供应商不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3.纸质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3.7.3(1)“签字和盖章要求”执行。 |
3.7.3(3) | 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R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询比时间和地点 | 询比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询比地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 |
5.2(4) | 询比程序 | 第一步:打开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登录账号,找到项目进入状态查看,点击开标大厅 第二步:在开标大厅中进行签到 第三步:到询比时间截止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第四步:点击CA签章对开标记录一览表进行签章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以上组成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6.3.3 | 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公开询比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
6.3.4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t否,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7.4 | 履约保证金 | 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电子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单位持中标通知书按“投标总价”的基准到采购单位的财务部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按结算酬金同比例支付。 £否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否 |
10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
10.1 | 响应文件形式 | 本次采购为电子采购形式。 |
10.2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 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3家时,将采用询比(由3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经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以综合得分最优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10.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施工方30%预付款作为工程筹措费用,每月5日提供上月进度款资料,15日前支付,进度款付款比例为已完成产值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每次付款施工方需开具对应金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称、型号、单位必须与合同内容一致) |
10.4 | 纸质响应文件 编制要求 | 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贰份(用于备案存档),未成交的供应商不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律使用碳素墨水亲笔签字)。 |
10.5 | 包装要求 | 无 |
10.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2.缴费单位: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缴费单位:应由成交单位支付。 3.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01421002648 行 号:3注册后查看 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10.7 | 其他内容 | 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如有)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响应阶段的规定,按公开询比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阳光采购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环境安全性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成交,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采购结果如何,响应文件概不退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3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的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公司进行缴纳。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采购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咨询服务的详细描述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应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11.4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及标准;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响应保证金;
(4)报价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实施方案;
(7)能力要求;
(8)售后服务;
(9)服务实力;
(10)项目管理机构;
(11)资格审查资料;
(12)其他材料。
3.2 响应报价
3.2.1 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日。
3.3.2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响应保证金的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还;成交供应商(非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投标人保证金在收到纸质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成交投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截止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有欺诈行为。
(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和响应文件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及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为环境类高级职称并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有效期、服务要求及标准、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上传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销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重新上传至交易系统。
4.3.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无法撤销已上传的响应文件。
5.询比
5.1 询比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举行不见面询比会议。
本项目采用电子不见面询比,如果未按要求准时参加不见面询比会议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 不见面询比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询比,按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的开标程序执行。
5.3 询比异议
供应商对询比有异议的,应当在询比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活动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3 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7.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2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4履约保证金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供应商如对成交公示内容产生异议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询比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8.5.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5.4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2)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它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8.5.5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有权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会同其他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同研究后由受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8.5.6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8.5.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说明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方法 | 按综合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以实际数量推荐);综合评分相等时,询比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技术和商务评分较高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授权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提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 |||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2024年8月1日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工业场地污染治理或修复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 | 合格。 |
服务期 | 40日历天。 | ||
报价 | 符合第六章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 ||
实质性响应 | 采购文件中标识“▲”的条款、“服务要求及标准”中的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 | ||
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内容。 |
评 分 标 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3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价格评分标准:35分 技术评分标准:45分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价格分值(35分) | 价格分值(35分) | 满足询比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F=35-(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00x0.2(供应商报价>基准价时,扣完为止); F=35-(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x100x0.1(供应商报价≤基准价时,扣完为止)。 所有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45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2分) | 1.施工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实施性强。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组织严谨、针对性强、能很好的满足质量目标要求。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总体平面布置详细具体、科学合理、能很好的满足项目要求。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提供完善的应急预案及社会影响维稳方案,并根据场地周边实际情况和复杂性,制定措施针对性强。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9分) | 1.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可行性强,质量保证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计划全面。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完善,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措施可靠。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环境管理与监测方案完善、合理,能涵盖施工过程中废水、大气、噪声等监测内容;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合理。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分) | 进度计划响应文件要求,进度计划编制科学合理全面,保证措施可行性强。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5分) | 提出完整的劳动力、机械及材料配置原则和配置计划,并提供保证措施,配置计划和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优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2分) | 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完善、各部门岗位职责描述全面得2分,描述不清晰或编制内容缺乏条理性酌情扣分 | ||
技术实力 (8分) | 1.供应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固化稳定化工艺发明专利证书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 2.供应商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分,省部级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供应商污染修复相关技术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省部级的科技进步奖或者科学技术进步奖,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应商获得过质量类国家级奖项得2分,省部级项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6分) | 1.项目负责人具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砷污染工业场地修复或治理类项目,每个加1.5分,最多得3分。 2.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有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齐全得分,每缺少1人扣1分,最多扣3分: | ||
2.2.4(3)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 | 企业业绩 (13分) | 1.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砷污染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或治理类项目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7分。 2.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采用固化稳定化工艺处置砷污染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或治理类项目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 1)所提供业绩每项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分计取; 2)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污染地块移出名录),污染物和工艺需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否则不子计分: 3)不包含业绩为联合体中标供应商为非牵头方的业绩、分包业绩。 |
企业信誉 (7分) |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具有环保产业协会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证书的,得4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分标准部分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当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本次招标是否具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个别或全部成员认为不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 分值构成
见评分标准。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审委员会核验供应商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事实上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委员会按本章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评分标准报价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 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文件。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响应报价相同的,按并列排序。
3.4.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附件A:无效标规定
无效标规定
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不见面询比会议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以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电子)签字的;
(4)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的;
(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
(6)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7)供应商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8)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最高控制单价的;
(9)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0)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
(12)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注:在不违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对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修订,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实质性条款不允许修改,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即认定为对公开询比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实质性内容认可与响应。合同封面也可按甲乙双方意愿,自行编制修订。
4.1 签订合同
4.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结算金额=实际处置量×合同单价。
4.3 质量与验收
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响应文件
(五)采购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投标服务明细表一致)。
四、合同金额
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元/t,大写:元/t,单价合同,结算金额=实际处置量×合同单价。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
属甲方支付的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现场验收、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余款待项目落地后一次无息付清。
□一次性支付方式
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其他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施工方30%预付款作为工程筹措费用,每月5日提供上月进度款资料,15日前支付,进度款付款比例为已完成产值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每次付款施工方需开具对应金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称、型号、单位必须与合同内容一致)
七、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务地点:。
八、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 ,市(县、区)财政部门份。
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
第五章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
7、服务期:40日历天。
8、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质量:合格。
二、服务内容
合理科学规划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工序,配备专业人员队伍、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废渣固化/稳定化处置实施。经修复治理后,填埋场内堆存的废渣中砷浸出浓度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单位持中标通知书按“投标总价”的基准到采购单位的财务部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按结算酬金同比例支付。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施工方30%预付款作为工程筹措费用,每月5日提供上月进度款资料,15日前支付,进度款付款比例为已完成产值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每次付款施工方需开具对应金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称、型号、单位必须与合同内容一致)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 录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报价表;
四、响应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技术部分;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t(¥元/t)的响应报价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本项目服务期内相应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标准:。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响应保证金;
(4)报价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技术部分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单独列出商务和技术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二)响应函附录
项目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服务期 | ||
3 | 服务地点 | ||
4 | 质量标准 | ||
5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约定 | |
6 | |||
…… | …… | ||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作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三、报价表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含税) | 合价 (元,含税) | 备注 |
1 | 1 | t |
备注: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结算金额=实际处置量×合同单价。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扫描件。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填写说明:
1.包括采购文件中标识“▲”的条款、“第五章 服务要求及标准”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2.如无偏离,则在“响应情况”中填写“全部响应”;“偏差说明”中填写“无”。
3.如有正偏离,则在“响应情况”中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偏差说明”中填写“超出”。
4.不接受负偏离。
六、技术部分
格式自行编制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项目概况说明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
附:
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附:
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 | |||||
账 号 | 技 工 | |||||
供应商关联 企业情况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基本信息相关证书扫描件。
附:
证书扫描件
(二)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类似业绩共 个;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应附合同扫描件。
附:
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共 个;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应附合同扫描件。
附:
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四)企业获奖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时间 |
附:
证书扫描件:
(五)企业各类证书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时间 |
附:
证书扫描件:
(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采购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九、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