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标的概况
项目 名称 | 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北路1***7号民政大厦转让 | ||
项目 编号 | QY2注册后查看5HN2****7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5年5月3**$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5年6月3**$3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儋州市那大镇解放路1***7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证载面积 | 用途 | 权证编号 | 挂牌价格(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北路1***7号民政大厦转让 | 土地面积4***0.1**$3㎡、建筑面积2****0.3**$3㎡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 | 琼(2****3)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5号 | 1注册后查看5 | 3***0 | |
标的 情况 | 1.民政大厦为6层建筑物,建成于2****1年,土地用途为出让的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土地分摊面积4***0.1**$3㎡、建筑面积2****0.3**$3㎡,混合结构,简单装修,目前空置。一层维护一般,二层以上空置多年,维护保养较差,详情见评估报告。 2.房产所处区域住宅聚集度较高,交通便利度较高,公共配套设备完善。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成交后若交易双方因无法过户等原因取消交易,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2、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3年1**$3月2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儋州市民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9E 注册地: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东段民政大楼 法定代表人:张素萍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件:儋州市人民政府批文 内部决策文件:儋州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3***0万元,公告期内支付到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1**$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5年6月3**$3日1**$3:0**$3。 3、缴纳保证金账户: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北路1***7号民政大厦 | ||||||
报名 时间 | 2****5年5月3**$3日至2****5年6月3**$3日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5年6月3**$3日1**$3:0**$3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北路1***7号民政大厦转让 | 5月3**$3日9:0**$3 | 7月1日9:0**$3 | 5****0元 | 1***0秒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注册后查看1、陈先生6注册后查看3 技术支持:刘先生 6注册后查看2 委托方联系人:洪主任 1***6注册后查看6****1 | ||||
单位 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3号华夏银行大厦1**$3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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