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签订三方协议的通知

其它信息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各相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集采骨科脊柱类耗材和冠脉支架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自即日起,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协议签订工作,请相关单位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耗材采购管理-电子协议签订管理”,使用数字证书(CA)签订三方协议,协议项目名称分别为“国采冠脉支架5”、“国采骨科脊柱类”。

企业数字证书(CA)请登录证书在线服务平台(http://1***0.2***3.2***0.1**$3:8****3/#/login)办理。医疗机构数字证书(CA)咨询所属市医保局办理。三方协议相关操作手册见招采管理子系统“帮助文档”。

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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