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某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其它信息 甘肃省

公告内容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38-W1003

三、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号至2025年5月12号

四、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采购项目

中药颗粒剂供应、包装运输、药品存储养护、相关设备维护、检验、验收、技术服务等与中药颗粒剂相关的服务(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400万元

2025年6~7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的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剂的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相关要求。

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相关经营范围。

11.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医院

地址:酒泉市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注册后查看

反馈方式:意见建议可发送至603595025@qq.com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注册后查看

附件:(无水印)意见反馈表.pdf配方颗粒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pdf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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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印)意见反馈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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