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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为做好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切实抓住关键防治期,提高关键技术在小麦生产中的稳产增产作用,实现小麦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好中央和青岛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现我市在田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全覆盖,减轻小麦病虫害、干热风、早衰等危害,减少小麦病虫害危害损失,助推小麦单产提升,夯实夏粮丰收基础。以2025年我市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基础,全市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42.13万亩,其余面积全部进行物化补助,确保实现全市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小麦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二、资金使用及实施范围

(一)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5〕3号)要求,我市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资金总额为1285.6万元,其中:统防统治资金额为631万元,物化补助资金额为642万元,评审验收费12.6万元。

(二)实施范围

在小麦主产区和病虫害重发区,选择适合飞防作业的区域,以规模种植户为重点,适当兼顾普通农户,开展统防统治作业面积不少于42.13万亩。根据2025年我市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统防统治作业区域以外的种植区域进行物化补助,并指导农户及时喷防,确保达到我市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三、实施办法

(一)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

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小麦种植面积以及分布情况,具体负责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和物化补助实施主体的统计核实工作,统防统治的区域与今年同期实施的同类飞防项目区域不重叠。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核定情况,全面统筹项目招标、统防统治、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农药品种及施药器械的确定

1.农药品种的确定

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通知》中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技术要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相关要求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对路配方农药品种。农药必须是在小麦上登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商品制剂。统一喷防使用的药剂产品建议为容量500克(毫升)或1000克(毫升);物化补助药肥产品推荐使用小剂量包装,便于农户使用。落实轮换用药和农药减量要求,根据以往用药实际,轮换用药,缓解对农药的胁迫压力,延缓病虫害抗药性发展速度。当季使用过烟嘧磺隆除草剂的地块,避免使用有机磷农药,以免发生药害。

2.施药器械的确定

综合考虑小麦穗期病虫害种类、发生特点、防治效果、药械储备和气象等因素,兼顾作业效率、防治效果、成本控制,提倡选择植保无人机作业,亩用药液量不少于1.5升。

(三)严格招投标采购程序

严格遵循招投标采购规定和程序确定中标单位,规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服务组织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守法经营,社会信誉和售后服务良好,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投标服务组织进行审核,优先遴选服务能力强、规范程度高、社会信誉好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

(四)统一喷防时间

根据小麦穗期病虫发生和防治特点,最佳防治适期为抽穗—扬花期前后。施药应主要在清晨或傍晚,用水量要足,施药部位要精准。药液随用随配,当天用完。飞防作业时,应选择无雨,少露,相对湿度40%以上天气,避开中午高温时段;风力3级以内,大风天气不得作业,夜间10点以后原则上不得作业。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项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待方案印发后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实施主体核定与公示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和物化补助实施面积的核定工作,各村在统计好项目实施面积后要将《平度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服务(物化补助发放)面积统计表》(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统计汇总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将《平度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服务(物化补助发放)面积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喷防作业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全市实施面积并在平度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三)招标采购与农资准备

项目实施以确保不误农时为底线,在组织项目招投标时,我市将分多个区域同时实施统防统治服务和物资发放工作,每个区域安排一家服务组织,中标服务组织要及时安排好工作人员并备足“一喷三防”物资和施药器械,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组织实施统一飞防

各镇(街道)要指导监督中标单位及时将中标物资发放到户,力争4月底前完成物化补助物资发放任务;开展飞防作业的服务组织要按照要求与自然村或农户签订服务协议,按照约定及时开展飞防,确保在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飞防任务。同时要建立健全物化补助发放以及统防统治作业档案,指导农户在《平度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服务清册》(附件4)、《平度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化补助发放清册》(附件5)签字确认,作业完成后张榜公示,并将《平度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服务(物化补助发放)面积镇街汇总表》(附件6)于5月23日前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五)验收评价总结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采取第三方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验收时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情况及时对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价并上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将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宣传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补助政策,各镇(街道)及时解答辖区内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对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政策的认识,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粮食生产和农药减量控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健全项目档案

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档案,各镇(街)要确保项目统防统治服务清册和物化补助发放清册与镇街汇总表核对一致。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留存影像资料,清册、公示照片由项目镇街存档备查。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资金监管,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不误农时。项目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并协调财政部门尽快拨付项目资金。

(五)强化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前,严格依法依规遴选统防统治和物化补助实施主体,核实并公示实施面积。实施过程中,对服务物资备样并核实相关登记资料和数量,确保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在喷防服务集中作业期,密集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不误农时开展喷防作业、药剂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要通过雾滴测试卡检测、防治效果评价、实时查看飞行轨迹及流量数据等方式,随机开展抽查,对组织混乱、作业质量差、群众反响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同时指导自然村成立由村委或村民代表组成的督查组(附件7),并发动村民到作业现场查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即时督促中标单位进行整改。项目实施后,督促服务组织对农药包装物全部回收,防止出现农业面源污染,同时对项目区内统防统治和物化补助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附件8)。从4月中下旬起,项目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各镇(街道)要按时报送《平度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9),于每周四12:00前通过金宏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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