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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工程WGJL-1标段施工监理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工程WGJL-1标段施工监理作如下答疑: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监管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加强成本监督审查。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本项目作为特许经营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影响,因此监理人的招标应由政府方或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重庆中交巫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答: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本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重庆中交巫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问题二:经查询,本项目所招标内容与“巫山县资源转型及绿色交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重叠,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由重庆市巫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2年8月8日完成招标,内容包括前期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本项目涉及重复招标。 答: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等招标活动。 本项目于2****5年1月2**$3日经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渝交路[2****5]5号)批准了初步设计概算,因此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在2****5年1月2**$3日之后方才具备招标条件。 问题三: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 注:如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本项目答疑和补遗相关内容,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即视为已知晓本答疑和补遗内容。 2****5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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