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ET塑钢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ET塑钢带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建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竹路西侧、同义路北侧1号楼。项目计划总投资48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PET塑钢带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ET塑钢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工程性质:新建
(3) 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竹路西侧、同义路北侧1号楼
(4) 工程投资:4800万元。
(5)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竹路西侧、同义路北侧1号楼,是一家专业生产塑钢带的私营企业。企业租用浙江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闲置厂房约3300平方米从事PET塑钢带的生产加工,本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主要建设PET塑钢带生产线8条,购置预结晶系统、除湿干燥机、长效过滤器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PET塑钢带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13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竹路西侧、同义路北侧1号楼,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厂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功能 | 保护级别 | |
大气环境 | 永丰村 | SE | 约265m | 约5户,15人 | 居住 | GB3095-2012二级 |
N | 约350m | 约10户,30人 | ||||
NW | 约650m | 约50户,150人 | ||||
W | 约580m | 约15户,45人 | ||||
SW | 约680m | 约20户,60人 | ||||
SE | 约640m | 约15户,45人 | ||||
SE | 约930m | 约80户,240人 | ||||
E | 约670m | 约20户,60人 | ||||
横港村(西洋新村) | E | 约970m | 约50户,150人 | |||
横港村(黄鹤花园) | SE | 约1050m | 约800户,2400人 | |||
声环境 | 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 |||||
地表水环境 | 平湖塘 | N | 470m | 河宽40~90m | 通航河道 | GB3838-2002 Ⅲ类 |
平湖塘支流 | W | 120m | 河宽10~15m | 不通航 |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周边6km2范围内地下水环境 | GB/14848-93 Ⅲ类 | ||||
生态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厂区四周均为建成区和规划工业用地 | / |
图1 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相对位置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各污染工序及主要污染因子见表2。
表2主要污染工序
| 生产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废水 | 职工生活 | CODCr、NH3-N |
冷却固化 | CODCr、NH3-N | |
废气 | 投料 | 粉尘 |
塑料融化、高温挤出、定型 |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 |
固废 | 塑料挤出 | 废料、废过滤网 |
布袋除尘设施 | 收集粉尘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噪声 |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粉尘利用现有集气设施和布袋除尘设施,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车间外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的塑料融化、高温挤出工序按要求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设施处理后由车间外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排放的粉尘和VOCs(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均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冷水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的少量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海。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全部纳管,不外排项目附近水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线、废水处理设施、固废贮存设施及场所、原料贮存设施及场所,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危险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实施隔声、降噪,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后,厂界声环境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夜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声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PET塑料挤出过程产生的废塑料和废过滤网、塑料废次品以及生活垃圾;废塑料和塑料废次品等废料经收集后全部由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属于危险固废,统一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各类固废分类贮存、处置,可以做到无害化。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根据分析,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如下表3。
表3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ET塑钢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符合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新丰镇的总体规划以及嘉兴市南湖区环境功能区划,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基本达到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获取。
2、索取时间: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女士,注册后查看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起止时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8日。
3、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八、建设单位
2、联系人:计群芳
3、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九、项目审批单位
1、当地审批机构: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单位所在地: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十、环评单位
1、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高玲燕
3、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018年 4月4日
浙江嘉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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