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挂网药品价格公平透明交易,消除不公平歧视高价等价格风险问题,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5〕4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商请做好挂网药品异常价格线索核查处置的函》要求,现将自查自纠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范围
《挂网药品价格自查自纠专项治理结果公示表》
二、公示时间
2****5年3月3**$3日至2****5年4月2日
三、相关要求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相关企业于2****5年4月2日1**$3:0**$3时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3.com。发送的邮件需明确标注“挂网药品价格自查自纠申诉”。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接受申诉和质疑。
(二)我中心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价格治理工作,未及时参与本次价格自查自纠的企业可以在“每月1日-1**$3日”通过吉林省“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吉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通过日常信息变更管理-联动全国最低价。未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价格联动的企业,中心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0****1-8注册后查看5、8注册后查看7
承办人:刘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年3月3**$3日
挂网药品价格自查自纠公示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