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ZFCG-XJBL2****5-0***5
二、项目名称:阿勒泰市红墩镇特色禽类养殖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2****5-0**$3-1**$3
四、相关当事人
五、基本情况
阿勒泰市红墩镇人民政府委托新疆博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阿勒泰市红墩镇特色禽类养殖提升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ZFCG-XJBL2****5-0***5,采购预算金额1***6万元。该项目于2****5年4月2**$3日发布公告,2****5年5月1**$3日开标,当日发布结果公告。诸城市同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于2****5年5月1**$3日提出质疑,2****5年5月2**$3日代理机构回复质疑,该公司不服代理机构就“阿勒泰市红墩镇特色禽类养殖提升项目”作出的答复,于2****5年6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3号)第四章规定,本机关于2****5年6月1**$3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现已调查终结。
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采购标的加温设备包含锅炉,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商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制造许可证,而中标供应商填写的制造商新疆昂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资质。
投诉事项2:新疆博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9**$3号令)规定,回复质疑事项,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1:不成立。本机关通过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致函请求协助认定该项目中锅炉是否属于特种设备以及6月2**$3日召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投诉事项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锅炉“反燃烧煤型锅炉”属于常压热水锅炉,属于普通热水锅炉,并不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商不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投诉事项2:成立。经审查代理机构质疑回复函,代理机构确实未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3号)第十五条规定回复质疑,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答复质疑存在瑕疵。
2. 处理结果:鉴于以上事实,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3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规定,驳回投诉。针对代理机构未规范答复质疑行为,责令新疆博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学习,保护质疑供应商合法权利。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3日内向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勒泰市财政局
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