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6〕3**$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2〕4**$3号)等文件要求,为排除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保障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拟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开展办公楼配电设施设备消防隐患排查及使用安全优化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配电安全保障服务。
二、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2〕4**$3号),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维修保养服务,目录代码为B1****1。
三、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3万元。(从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5年预算项目“单位综合管理专项经费—办公楼配电安全改造”中支出)
四、购买主体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五、工作内容
对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配电设施设备及线路进行全面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办公楼用电安全。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五)承接方必须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线路短路、过载等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同时,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用电量,节约办公经费支出。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工作内容完成。
九、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6〕3**$3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2〕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购买计划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在法定工作时间书面形式向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反馈,并签署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9
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