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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遂宁市市本级农业农村领域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联系电话及处理方式的公告

为建立公正、高效的招投标投诉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现将遂宁市市本级农业农村领域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联系电话及处理方式等进行公告。

一、投诉受理的分工

根据遂发改发〔2****4〕3**$3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下列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一)串通招标、串通投标;

(二)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骗取中标;

(四)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五)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

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上述所有违法行为的监督,并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二、异议注意事项

依法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人的答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答复的,可以依法投诉。

异议的情形及处理如下: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3日前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处理完成,恢复招标投标活动后该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应当顺延。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投诉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投诉时限

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3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以提出异议为投诉前置条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投诉人对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无需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不因投诉人向招标人提出过异议而影响前款投诉时限的计算。

投诉人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为有效线索提出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之日起计算投诉时限。

五、投诉要件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格式参考附件1)。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投诉人可以自己办理投诉事务,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向投诉承办机构出具经投诉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当面递交投诉书的,将向投诉人出具签收凭证(附件2)。

六、投诉受理

收到投诉书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投诉事项,决定予以受理的,收到投诉之日即为正式受理;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招标投标投诉决定书(附件3),如果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将及时转交受理部门(附件4),同时在不予受理招标投标投诉决定书中告知投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受理时限

对于事实清楚、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的投诉,各投诉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当在2**$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遂宁市市本级农业农村领域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电话、联系人及投诉渠道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诉渠道

市农业农村局

王颢茗

0****5-2注册后查看1

2注册后查看2**$3@qq.com

1.接待渠道:遂宁市遂州北路4***7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三楼计财科。

2.信函渠道:遂宁市遂州北路4***7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三楼计财科,邮编:6注册后查看0。

3.电话渠道:0****5-2注册后查看1。

4.网络渠道:www.snsggzy.com。

附件:1.投诉书(参考格式)

2.投诉书签收凭证(参考格式)

3.不予受理招标投投标投诉决定书

4.投诉事项转办函

5.投诉事项函询书

6.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通知书

7.投诉处理决定书


附件1

投诉书(参考格式)

一、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投诉书应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2.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3.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4.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附件2

投诉书签收凭证(参考格式)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投诉项目

名称


已递交

部门


收件单位留存

投诉人

名称


联系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收件单位

承办单位: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诉人

处理结果采用: £现场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诉书签收凭证(参考格式)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投诉项目

名称


已递交

部门


投诉人留存

投诉人

名称


联系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收件单位

承办单位: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诉人

处理结果采用:£现场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不予受理招标投投标投诉决定书

招投〔 〕号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在“XX项目”中XXX行为,于N年X月X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由于XXX,不符合XXX(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X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如果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应当在此处告知投诉人向其它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当事人若对行政监督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于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之日起6**$3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于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和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投诉事项转办函

(受理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XX年XX月XX日收到(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件,根据招标投标活动职能职责,现转送贵单位调查处理,请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

附件:投诉书及其附件资料

部门名称和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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