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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索引号000000000/2025-65989主题分类公示公告发布机构玉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3-03公开形式网站关 键 词公示公告

江西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矿渣微粉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矿渣微粉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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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怀玉山大道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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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shbj8888@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矿渣微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岩洲村许家32号

建设单位

江西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翌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岩洲村许家32号,地理坐标(E118°19′47.576″,N28°42′47.248″),项目占地面积26640m2。本项目采用水渣、粉煤灰、钢渣等原辅料,通过卸料、堆存、投料、烘干、研磨、成品入仓、装车等工艺,形成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9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输扬尘、卸料粉尘采取喷雾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堆场粉尘、装料粉尘直接无组织排放;投料扬尘经顶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22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研磨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2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1号大成品仓废气经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2号大成品仓废气经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号小成品仓废气经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4号小成品仓废气经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一部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用于车辆冲洗用水、厂区洒水抑尘,另一部分初期雨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通过污水排放口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售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经晾晒,外售于砖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桶、废抹布、废循环冷却油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临时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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