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辛家营分公司备用照明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备用照明系统 | 3 | 4注册后查看0.0**$3 | 包含施工、辅材、UPS装置等费用 |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周内到货,2天内安装完成;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安装完毕正常使用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进行一次性支付,按现行税率标准执行,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按国家税率政策自动调整。质保期1年。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提供2****5年(至少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2****5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递交时间:2****5年7月1**$3日至7月1**$3日9:0**$3至1**$3:0**$3,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在2****5年7月1**$3日1**$3:0**$3前。
3.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2室(丁香路巨海城8区综合写字楼3号)。
4.递交方式:密封完好后现场递交,数量一份。
5.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视为作无效响应。
(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信用查询截图:
1)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查询结果;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递交或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布公告媒介: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hhtscf.com/
六、中标原则:
投标人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含税和不含税投标总价)。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含税)最低原则确定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8区综合写字楼3号
联系人:段云飞
电话:1***4注册后查看3****2
2****5年7月1**$3日
响应文件格式如下: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辛家营分公司备用照明系统采购响应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