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资阳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资财采﹝10﹞号

其它信息 四川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4000271

二、项目名称:档案蓝光备份存储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舒朝智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投诉人2: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四川汇众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0日,代理机构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12月10日,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评审,四川汇众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华夏智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推荐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2024年12月11日,代理机构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四川汇众智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所投的品牌型号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资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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