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转让标的: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对深圳市庆鹏石油化工经销有限公司
2.25亿元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等
交易方式:债权转让
一、债权概况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对深圳市庆鹏石油化工经销有限公司
债权,债权本金2.25亿元,利息、罚息及复利等合计7.08亿元(计算截至2025年1月31日)。共同债务人为中山市中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保证人为深圳市庆鹏石油化工经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郑桂泉和心怡房地产(扬州)有限公司。抵押人为扬州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抵押人为扬州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dname="55a8aec3cbacb44343c41ac036444b4f">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抵押物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心怡大酒店2.4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6.79万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抵押物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扬州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号为江国用(2013)第2108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729.39平方米,地类用途为餐饮酒店,土地终止日期为2046年08月02日。宗地四至:东至新都北路,南至江淮路,西至龙川北路,北至金山路,形状近似矩形,地势平坦、地基良好,承载力大。宗地红线外已达到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气。
2、房屋建筑物
扬州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的在建工程,包括心怡酒店、娱乐中心、商务公寓楼和临街商铺,建筑面积总计67992平方米,容积率约2.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地产名称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所在楼层/总层 |
心怡酒店 | 41153 | 7966 | 49119 | -1-21/22层 |
娱乐中心 | 6500 | 213 | 6713 | -1-4/5层 |
商务公寓楼及临街商铺 | 12160 | 0 | 12160 | 商务公寓楼:1-16/16层 临街商铺:1-2/2层 |
心怡酒店设计标准为五星级酒店,酒店1-3层为大堂区、中西餐区、宴会区、会议功能区和健身休闲区(含室外泳池),酒店4-11层共计387间客房,其中双床标间155间,单床标间201间,残疾房1间,豪华套房28间,三连套豪华套房1间,顶层豪华套房1间,行政酒廊1间。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员工食堂和工程设备。目前心怡酒店外立面已完成施工,客房区域电梯、空调、消防、水电和排污已完成施工,地面大理石铺装完成、固定装饰木质家私安装完成,客房装修施工完成80%,公共区域空调、消防、排烟和排污已完成施工,高低压配电供电系统和供水设备排水设备已安装,公共区域施工完成45%。酒店室外道路和绿化已完成。
娱乐中心原已由抵押人对外整体出租,承租人为温泉会所,已完成装修对外营业。商务公寓楼安装电梯2部,1层大厅已装修,2-13层毛坯状态,14-16层已装修出租,每标准层建筑面积613平方米。公寓楼配套店铺12间,楼高2层,每间162平方米。(抵押资产施工进展及测量数据以投资人现场尽调为准。)
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依次为娱乐中心、商务公寓楼及心怡酒店
三、区位优势
1、地理优势
抵押资产位于扬州市江都区核心地段,毗邻江都区政府东面,距离江都站3km,距离扬州东站8.6km,距离扬州泰州国际机场24km,车程均在半小时以内,区域路网密度较大,紧挨城市核心干道龙川北路和金山路,多条公交线路通过,交通便捷。
2、配套优势
从旅游承接角度看,周边有瘦西湖风景区、南朝古寺大明寺、清代名刹高旻寺、明清古街东关街、晚清第一园何园、大运河博物馆、扬州八怪博物馆等多个著名景点,全年均为旅游旺季,可以承接全国游客;从商业服务的角度看,周边有江都区政府、江都区税务局等行政机关,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江都区第二中学
、扬州洪泉医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中国建设银行(扬州仙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城中支行)等生活服务机构,春江花都、世纪花园、明珠山庄和江淮府等住宅小区,人流量较大,餐饮住宿需求旺盛。
四、资产亮点
抵押资产已完成主体施工,装修进程超过50%。如后续完成装修投入使用,作为全国著名旅游城市,酒店餐饮收入和客房收入可观,商务公寓楼、娱乐中心和临街商铺租赁收入稳定,可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现金流。
抵押人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投资人可通过债权受让、破产清算资产竞拍或破产重整等方式交易,欢迎洽谈。
五、交易相关要求
交易对象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六、项目联系人
浙交所联系人:赵女士,注册后查看
欢迎广大投资人垂询洽谈!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仅处于招商阶段,本次拟处置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和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为准。抵押资产施工进展及测量数据以投资人现场尽调为准。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收益承诺和资产处置行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后续处置以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如有意向可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针对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待协商后再依法履行规定的程序,取得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决议和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