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膳食物资业财融合智慧管理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预算:¥100000.00元
二、项目最高限价:¥100000.00元
三、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方法:院内询价(一次报价)
五、项目内容:膳食物资业财融合智慧管理系统:
1、功能要求
功能名称 | 需求描述 | |
供应商管理 | 供应商配置 | 配置饭堂供应商基础资料,可新增、禁用供应商账号,并分配对应系统功能操作权限 |
下浮率配置 | 用于配置供应商食材下浮率 | |
供应商信息维护 | ||
月度报价 | 创建月度调价单 | 提供调价人员生成月度调价单,录入最终调价提交管理员审核 |
合同价录入 | 用于按供应商合同录入商品合同价 | |
供应商报价 | 提供平台给供应商在线上传食材报价明细和附件,支持批量导入,添加供应商新产品。 | |
数据查询 | 支持网页端查询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等数据记录 | |
调价单审核 | 提供管理员操作调价单审核,支持商品单个或批量审批; | |
APP采购询价 | 调查人员移动端查询和管理历史食材询价单。询价详情包含供应商名称、报价单截止时间、食材基础资料、商品列表、商品食材询价明细。 | |
服务考核 | 考核标准配置 | 提供管理人员配置服务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评分规则,支持新增、编辑和导出考核标准库基础资料 |
创建月度考核表 | 支持创建供应商月度服务考核表,添加考核时间段、供应商、考核指标、扣重商品,填写考核评分提交,提交后给管理人员审核。 | |
管理我的考核表 | 提供查看和管理自己创建的供应商月度考核表记录,查看详情和审批进度。 | |
月度考核表审批 | 管理人员审批供应商月度服务考核表,查看考核明细扣分原因,支持按提供的模板格式打印导出。审批通过后,同步扣费金额至月度账单(付款审核表)内。 | |
月度对账 | 创建月度对账单 | 可根据进饭堂进销存管理中财务付款审核表,生成供应商月度对账单,发送给供应商确认金额。 |
月度对账单管理 | 提供给管理人员查看和管理供应商月度对账单进度,查看供应商账单确认发票上传情况,有修改和导出报表操作。 | |
供应商月度对账 | 用于供应商确认账单金额,支持供应商上传发票附件,查阅账单商品明细、扣费明细、预览和打印发票。 | |
供应商送货管理 | 送货订单管理 | 提供供应商在线接收饭堂采购订单,一键生成电子送货单,支持导出打印订单,按单送货 |
商品送货双签 | 用于送货时与饭堂人员记录商品验收信息并生成双向签名数据,可管理所有电子送货单双签记录 | |
供应商商家后台 | 商家业务管理 | 提供供应商快速查看当前合同进度与待处理事项 |
订单中心 | 用于供应商管理报价、饭堂采购、送货、收货、月度结算等订单,操作系统业务功能,支持查询所有订单数据 | |
消息中心 | 提供实时信息更新与提醒推送,快捷处理相关事项 |
2、总体要求
- 项目实施和维保期间,为保证项目需求相关功能的实现,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免费对接其它系统(已建或已计划在建的)的数据、接口和系统功能集成(采购人协调和提供对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采购人集成平台的标准接口规范开发接口和接入集成平台;按照采购人大数据平台要求的数据接入规范接入大数据平台;按照单点登陆、等系统要求提供界面集成等)。
- PC端:支持钉钉平台集成,支持主流浏览器正常使用(包括不限于chrome,IE10以上,360安全浏览器,火狐等),支技MacOS的浏览器;移动端:支持集成到APP、微信服务号和钉钉等采购人现有移动平台。
- 整体功能和建设成果至少符合智慧管理四级相关要求。
- 支持多院区管理架构,满足越秀、黄埔、天河三院区管理体系。
- 系统需实现完整的应急与备份策略,使应用层/数据库层的不存在单点故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 需提供驻场团队成员的学历证书、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系统实施期间,除本文件特别规定外,必须遵照采购人各类安全管理规定、采购人外包人员管理规定。项目建设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拟派团队人员。若因故需要变更需提出申请,变更人员需为同等能力以上,并需采购人审批同意。如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派驻人员无法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在2周内另行派驻合格人员。
- 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系统产品源代码以及接口代码/t在院定制开发以及接口代码(采购人承诺:仅在无法得到原承建商的售后服务以及开发完善的前提下,对相应系统的维护以及二次开发使用,不对外发布、复制和分发使用)。
- 在合作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如需选择其他项,请在报价单中备注)
t作品或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该项目承建商。
□作品或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其他:。
- 系统验收需提供相关安全评测报告,并需要通过采购人的最终安全评测。
- 项目验收前,如果遇到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导致本项目范围内的需求变化,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满足相关建设要求。
3、商务要求
-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系统上线。
- 项目实施地点: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越秀院区/黄埔院区/天河院区)。
- 维保期: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后一年。
- 驻场要求:系统实施期间,需安排驻场工程师至少2名在现场实施上线,解决系统相关上线、培训和处理相关问题;服务工程师需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IT现场服务院外人员管理办法》。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5.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项。
5.2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合同款项。
5.3验收合格正常维保期满1年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合同款项。
- 验收要求:
6.1本项目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以合同约定为框架,需求确认书(各部门确认的详细解决方案为基准)、上线期间系统稳定性和性能等方面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实施完成。
6.2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按采购人要求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系统操作文档、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部署架构图、服务器部署情况、数据库部署情况(含管理员账号密码与数据结构说明)、应用/接口服务部署情况、源代码部署情况与工具、系统安全报告、上线确认书、系统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合同需求验收对照材料等文档交付采购人。
- ★售后服务:
7.1维保期内至少驻场1人。安排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远程技术支持服务,15分钟内技术响应,一般问题1小时内解决;正常远程或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问题,6小时内现场服务解决;由于软件缺陷引起的故障,保证在1小时内恢复正常;系统灾难发生时,必要时技术人员2小时到达现场。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协调跟踪解决问题。
7.2承诺维保期结束后,系统后续的维保价格,原则上每年不得超出合同总价的10%,且至少驻场1人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为单位进行整体报价,所报产品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八、报价要求、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报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需盖章、签名及密封,响应文件模板见采购文件)快递至指定地点。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号楼9楼信息中心。
九、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工 / 注册后查看 转613;邮箱:dengxy@sysucc.org.cn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5年3月31日